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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等我委直属8个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集中统一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3楼多功能厅(银川市解放西路101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当明确是否符合;(三)填写好的《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应聘者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按照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个人电话不通或逾期未参加复审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不再补审。
(二)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提前申领健康宁夏“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询问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代晓蕾
联系电话:0951-5023756
纪检监督电话:0951-5054035
附件: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请点击左下文字链接下载附件)